说起来你可能不信,有时改变一生的相遇,就发生在最普通的电梯里。
姜九笙这辈子都忘不了那天。刚从演唱会回来的她,累得跟条咸鱼似的,拖着步子进了公寓电梯。门快关上的瞬间,一只手伸了进来——修长、骨节分明、白皙得像上好的玉石。
她抬眼,整个人愣住了。
那是个穿白大褂的男人,戴着金丝边眼镜,气质清冷得像冬天早晨的霜。可那双眼睛...姜九笙心里咯噔一下,明明是温润的桃花眼,里头却藏着说不出的暗涌。
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话没过脑子就溜了出来,说完她自己都想抽自己嘴巴子-1。可那双好看的手啊,让她挪不开眼,她甚至能看见他手腕处淡青色的血管,随着脉搏轻轻跳动。
鬼使神差地,她又补了句:“我能...摸摸吗?”-1
男人显然愣住了,电梯安静得能听到彼此的呼吸。
姜九笙这才回过神,尴尬地挠挠头:“抱歉啊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她这人就这样,舞台上是气场全开的摇滚巨星,私底下却是个看到好看手就走不动道的“手控”-2。
男人沉默了好一会儿,久到电梯都要到楼层了,他才低声说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声音温润如玉,跟他整个人一样。
顿了一下,他居然很认真地补充: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-5
姜九笙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到。
这就是姜九笙和时瑾的第一次见面,荒唐又真实。后来姜九笙才知道,这个叫时瑾的男人是心外科的天才医生-4,就住她隔壁。更巧的是,他还拥有一双她做梦都想私藏的手。
可时瑾这人不简单——表面温润如玉,公子哥儿似的矜贵优雅,背地里却是个有偏执型人格障碍的主儿-1。这话是他自个儿说的:“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。”-1-5他说这话时眼神暗沉,握着手术刀的手指微微发白。
姜九笙后来才慢慢拼凑出完整的时瑾。他为了她,硬生生把自己从黑暗中拽出来。因为她说不喜欢暴力,他便放下屠刀;因为她喜欢穿白大褂的男生,他就为她穿上了白大褂-7。整整八年,时瑾活成了姜九笙喜欢的样子,哪怕她已经忘了他八年,最后依然无法控制地爱上了他-7。
这大概就是命吧。
第二次深刻意识到时瑾的不同,是在某个深夜。姜九笙养了只流浪狗叫姜博美-1,那天小狗不见了,她急得满屋找,最后在时瑾的浴室门口听见了水声。
推开门,她整个人僵在原地。
时瑾背对着她,白大褂上溅满了暗红色的血点。他手里拿着手术刀,地上...地上是一堆血肉模糊的东西,从那堆东西的形状,姜九笙勉强认出那是她的狗。
“你在做什么?”她声音发颤。
时瑾转过身,那双总是温润的眼睛此刻通红通红的,像被血染过一样-1。他看着姜九笙,语气平静得可怕:“尸解。”
姜九笙下意识后退,却被时瑾一把按在冰冷的浴室地板上。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,触目惊心。
他说:“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”-5
他说:“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。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”-5
他的声音在颤抖:“笙笙,救救我。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”-5
姜九笙看着眼前这个濒临崩溃的男人,看着他通红的眼睛,看着他手中沾血的手术刀。然后她伸出手,不是推开,而是轻轻握住了他冰冷的手指。
她说:“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。我要你抱着我走。”-5
时瑾愣住了,通红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裂开来。他扔掉手术刀,小心翼翼地抱起姜九笙,像抱着全世界最珍贵的瓷器,跨过那堆血肉模糊的东西,走出了浴室。
那天之后,他们都没再提这件事。但姜九笙知道,有些东西不一样了。时瑾开始更频繁地洗手,尤其是手腕处,反复搓洗,好像要把什么东西从皮肤上彻底洗掉-1。他看她的眼神也更克制,那种小心翼翼的劲头,像个生怕打碎玻璃的孩子。
姜九笙发现,时瑾和姜九笙的相处模式开始变得奇特。外人眼里,他们是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绝配组合-5,一个在舞台上光芒万丈,一个在手术室里救死扶伤。可只有姜九笙知道,时瑾的偏执和病娇从未消失,只是换了种方式存在。
他会因为她多看了别的男人一眼而整夜睡不着,会因为她随口夸了句某家餐厅的菜好吃就连着一周只给她做那道菜,会因为她演唱会上一句“这首歌送给所有支持我的人”而闷闷不乐一整天——他觉得“所有”这个词里包含的人太多了。
“你就是我的命,笙笙。”时瑾总爱这么说,说的时候眼睛紧紧盯着她,好像一眨眼她就会消失似的。
姜九笙一开始觉得喘不过气,谁受得了这种窒息的爱啊?可后来她慢慢明白了,对时瑾来说,爱就是这样——要么全部,要么全不。他的世界里非黑即白,而姜九笙是他唯一的灰色地带。
第三次关于时瑾和姜九笙的重要时刻,是他们儿子出生那天。
时瑾想要个闺女,想得不得了。医生告诉他这次是个儿子时,他那张总是温润如玉的脸瞬间垮了下来,活像被人欠了八百万似的。
可转头听说隔壁产房那位大哥的夫人生了双胞胎儿子,时瑾做完心理建设,心情居然好了起来——至少他只有一个儿子要操心,不是两个-2。
儿子出生后,取名成了问题。时瑾这人不按常理出牌,直接就地取材,给儿子取名“时天北”,因为天北是他工作的医院的名字-2。姜九笙听了哭笑不得,哪有这么随便给孩子起名的?
可就是这么个随便的名字,时瑾却教出了个小绅士。时天北三岁就能用刀叉规规矩矩吃饭,五岁就懂得给妈妈拉椅子、开门,活脱脱一个小时瑾。
姜九笙有时候看着儿子,会突然想起多年前电梯里的那一幕。如果当时她没有开口夸那双手,如果时瑾没有答应让她摸那一下,现在的一切会不会完全不同?
可人生没有如果。时瑾还是那个时瑾,偏执、病娇、占有欲强到可怕。但他也是那个会因为她一句“手冷”就用手给她暖一整天的人,是那个为了她可以放下手术刀、穿上白大褂、活成她喜欢样子的人。
他们的故事被写成小说,叫《暗黑系暖婚》,后来出版时改名为《笙笙予你》-1-2。很多读者说这书名自相矛盾,暗黑又暖婚,怎么可能?但姜九笙觉得,这书名再贴切不过——他们的婚姻就是建立在黑暗之上的温暖,是两颗残缺的灵魂互相拼凑完整的奇迹。
时瑾至今仍会做噩梦,梦见满手的血,梦见姜九笙离他而去。每次惊醒,他都会紧紧抱住身边熟睡的妻子,把脸埋在她的颈窝里,深吸一口气。
而姜九笙总是半睡半醒地拍拍他的背,嘟囔一句:“又做噩梦啦?没事,我在呢。”
简单的一句话,就能让时瑾慢慢平静下来。
这就是时瑾和姜九笙的故事——一个摇滚巨星和一个天才医生,一个恋手癖和一个洁癖患者,两个都不太“正常”的人,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彼此。然后一起跌跌撞撞、磕磕绊绊,学会了怎么去爱,怎么被爱。
电梯里的那次初见,改变了两条平行线的轨迹。而后的每一天,他们都在书写属于他们的、暗黑又温暖的婚约。
姜九笙偶尔还会盯着时瑾的手出神,然后笑嘻嘻地说:“哎,你这手我是越看越喜欢。”
时瑾就会把手递过去,一脸无奈又宠溺:“只准摸一下。”
“小气鬼。”姜九笙嘴上嫌弃,手却老老实实只摸一下——好吧,有时候是两下。
生活还在继续,他们的故事也是。有黑暗,有温暖,有偏执,有包容。但无论如何,时瑾和姜九笙都知道,他们会一直牵着彼此的手,走下去。
就像多年前电梯门打开的那一瞬间,谁也没有松开手。